近日,此前轟動一時的湖南“操場埋尸案”將被改編成電影《操場》且已在國家電影局備案公示的信息在網絡上引發(fā)關注和熱議。目前影片處于前期籌備階段,預計在10月開機。
對此。“操場埋尸案”被害人鄧世平女兒鄧玲稱,《操場》團隊沒有通過家屬授權,她擔心事件被胡亂改編,已委托代理律師處理影片改編可能涉及的侵權糾紛。
該代理律師就此發(fā)文表示,希望制片方在改編前與案件當事人進行溝通,爭取獲得故事原型家屬的授權。一方面可以獲得第一手案件資料,避免編劇天馬行空、胡編亂造。另一方面,也建議制作方不要因為該案已被媒體報道,成為“公共事件”就完全可以當做“開放素材”來使用。畢竟影視劇上映后還存在是否侵犯報道記者創(chuàng)作的文字作品著作權,以及案件當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等一系列人格權利。
一、“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引爆網絡
據輿情監(jiān)測軟件鷹眼速讀網的數據分析顯示,8月10日17時許,一張電影《操場》的選角海報經影視@花生小生花 、娛樂博主博主@朱紅院 等曝光后在網上熱傳,并引發(fā)一波關注。
8月11日晚,“漩渦視頻”“頭條新聞”相繼報道“#代理律師談操場埋尸案拍成電影# :呼吁制片方提前獲取合法授權”,“紅星新聞”發(fā)布報道:【#湖南操場埋尸案將被拍成電影#,死者家屬:未授權制片方,擔心事件被胡亂改編】目前,鄧玲已委托律師處理相關影視片未來可能涉及的侵權糾紛,這些事件相關消息為輿論帶來討論爭議焦點。
12日,在新浪娛樂、中國新聞網、娛樂小浪花er等有影響力賬號的助力傳播下,話題#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未獲被害人家屬授權#登上微博熱搜榜首。針對 “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是否需要家屬授權,網友們展開了激烈的討論。當日下午,“沸點視頻”報道的“【#律師談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自由創(chuàng)作無需獲同意 歪曲可能構成侵權】”以及“漩渦視頻”的發(fā)文【#被害人女兒回應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 :想拍的導演很多我們無力干預】再次引發(fā)網友圍觀。
13日,有關“‘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未獲被害人家屬授權”的相關輿情不但在社交網絡平臺繼續(xù)持續(xù)發(fā)酵,在騰訊網等媒體網站以及今日頭條、百家號等自媒體平臺也大量傳播。
二、“是否需要授權”之爭
湖南“操場埋尸案”將被改編成電影《操場》的信息曝光后迅速引發(fā)網絡熱議,其中“翻拍真實案例是否需要家屬授權?”則成為最大的爭議點,相關話題頁面下方支持方和反對方自覺站隊,并紛紛發(fā)表各自的看法,同時,部分律師及媒體也對此事發(fā)表各自觀點,事件輿情在網絡上不斷醞釀發(fā)酵。
1、支持家屬授權
“操場埋尸案”可謂一起全國億萬民眾普遍關注的案件,鄧老師剛直不阿,被黑惡勢力殺害,沉冤地下16年,令人震驚和敬佩,而該案將被改編成電影《操場》而未經被害家屬授權消息一出瞬間激起眾多網友的憤怒,在同理心作用下,網友們認為如果未獲家屬授權改編電影,將會對家屬帶來二次傷害,這明擺著是想吃“人血饅頭”,以及蹭流量和熱度。雖然說真實刑事案件拍成電影,對社會具有一定的教育意義和警醒作用,但是在道德方面仍需要考慮受害者家庭的感受和意愿,做到最基本的尊重,更何況不少取材于真實案件的影視作品為了劇情效果和藝術的追求而給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侵害,因此,支持“操場埋尸案”改編電影需家屬授權的網友為數不少。
2、無需家屬授權
另一部分網友則認為影片取材于轟動全國的刑事案件,屬于公共社會事件,不是作品,所以家屬沒有知識產權,因此不需要授權,只要不傷害原型人物及其后代,基于案件事實,能夠真實還原場景,就不算是消費受害者家屬。更何況通過真實案件改編的電影不但可以警鐘長鳴弘揚正義,社會也需要正能量。
三、取材于真實案例的影視劇法律糾紛不斷
近年來,真實故事改編影視劇的收視口碑雙豐收,引發(fā)了一波波“真人真事改編熱”,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材于真實案例的影視劇所面臨的侵權法律糾紛不時發(fā)生。取材于真人真事的影視劇,與完全虛構創(chuàng)作的有諸多不同,最大不同就是,影視劇中的人物在現實中有原型,一旦虛構的情節(jié)和原型人物有比較大的出入,而這種出入給當事人造成的影響如果是負面的,回導致其社會評價降低,從而導致改編糾紛不斷,這也為制片方改編敲響了警鐘。
四、翻拍真實案例是否需要家屬授權?哪些情況制片方可能侵權?
那么“操場埋尸案”將拍成電影是否需要家屬授權?哪些情況制片方可能侵權?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承亮對此作出解讀:
按照社會事件創(chuàng)作作品(如電影),不需要經當事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同意。當事人對于自己參與的社會事件沒有控制權。
但是,如果根據社會事件創(chuàng)作的作品與某一當事人之間具有對應的聯系,可能涉及當事人人格權的保護問題。作品可能披露當事人的隱私,歪曲事實貶損當事人的名譽,可能侵害其名譽權,對某一事實的不恰當表達可能侵害當事人的人格尊嚴。
“新京報”在《“操場埋尸案”將拍電影,用法律和良知避免“胡亂改編”》一文中認為:
將“操場埋尸案”拍成電影搬上銀幕,記錄歷史,警鐘長鳴,制片方在做一件好事。但將好事做好,制片方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很多關系需要處理。
雖然《電影劇本(梗概)備案須知》并未強制要求這種題材的電影拍攝前需得到鄧世平親屬授權,但在改編糾紛不斷的當下,為避免造成社會公眾誤解,劇本創(chuàng)作前期,對于關鍵情節(jié)設置,應征求鄧世平親屬意見、獲得相關授權,這既是規(guī)避侵權風險的有效途徑,更是制片方向多年備受煎熬的鄧世平親屬表達尊重和善意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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