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3日00:00 – 2025年12月24日13:00
2025年12月23日,云南省麗江市古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通過官方渠道公開發(fā)布《關于請某社交平臺平臺強化麗江市婚拍領域信息審核監(jiān)管和監(jiān)測的函》,正式就平臺內容審核管理問題向某社交平臺平臺提出交涉。該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官方指稱某社交平臺在履行平臺信息監(jiān)測及審核義務方面存在不足,未能有效遏制部分用戶發(fā)布關于麗江婚拍行業(yè)的不實“避雷帖”、“曝光帖”,這些內容被指在商家無過錯的情況下,被用作施壓手段以達成超出合理范圍的退款訴求,導致當地旅拍企業(yè)面臨商譽受損和大面積退單。據古城區(qū)旅拍行業(yè)協會摸排數據,截至12月,相關不實信息已造成直接退訂損失約100余萬元,間接損失預估超過500萬元。事件發(fā)生后,古城區(qū)文旅局副局長朱鎮(zhèn)罡向媒體透露,已與某社交平臺平臺取得聯系并遞交材料,事態(tài)已進入處理階段。此前,該局曾嘗試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與平臺溝通未果,因而采取公開發(fā)函方式以促請重視。此事件也引發(fā)了媒體廣泛關注,多家主流媒體進行了報道,同時反映出行業(yè)協會此前已就類似問題發(fā)表聲明,呼吁平臺加強主體責任。目前,此事已從公開喊話階段轉入平臺與地方主管部門的接洽處理環(huán)節(jié),其對當地婚拍產業(yè)生態(tài)及網絡平臺內容治理的影響備受關注。
2025年12月23日00時至2025年12月24日13時,境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輿情信息主要傳播平臺為社交網絡、短視頻、新聞APP等??傮w情感傾向以負面為主。其中,負面信息約占54.7%;中性信息約占35.5%;正面信息約占9.8%。輿情在12月23日達到最高峰。
該時段內,境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輿情信息,媒體輿情于12月23日20時達到最高峰,網民輿情于12月23日23時達到最高峰。
該時段內,境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輿情主要集中在社交網絡平臺,相關輿情量約占總量的71.8%,其次為短視頻約占13.1%,新聞APP約占9.8%。
該時段內,關于“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輿情情感傾向中,負面輿情占比最多,達54.7%;中性輿情次之,占比35.5%;正面輿情較少,占比9.8%。
該時段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話題提及頻次較高的詞語有“某社交平臺”、“企業(yè)”、“平臺”、“麗江市”、“不實”等。
該時段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媒體對此次事件的報道主要觀點可歸納如下:
(一)關注麗江官方對某社交平臺平臺監(jiān)管責任的公開問責據【中國新聞網】、【紅星新聞】、【長安街知事】報道,麗江市古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于12月23日公開發(fā)布函件,正式要求某社交平臺平臺強化對麗江市婚拍領域信息的審核監(jiān)管。官方核心論點是認為某社交平臺未能充分履行平臺在信息監(jiān)測與管理方面的主體責任和審核義務,這種“不到位”間接導致了不實信息的大量傳播。該函件是文旅局在嘗試通過電話、郵件等方式聯系某社交平臺未果后采取的公開舉措,顯示出官方希望通過正式渠道推動問題解決的迫切性。此觀點集群聚焦于行政監(jiān)管層面,強調了平臺方在內容生態(tài)治理中應承擔的社會責任與法律義務。
(二)聚焦不實網絡內容對當地婚拍產業(yè)造成的經濟損失據【新快報】、【晶報】、【支點財經】報道,根據麗江市古城區(qū)旅拍行業(yè)協會的調查摸排,不實“避雷帖”、“曝光帖”已對當地企業(yè)造成了切實的經濟損失。具體數據顯示,截至12月,企業(yè)直接退訂金額達100余萬元,而由此引發(fā)的商譽受損等間接損失更是超過500萬元。這一數據成為麗江官方喊話某社交平臺的核心論據之一,直觀地反映了網絡負面內容對實體經濟,特別是依賴口碑和線上流量的旅游服務行業(yè)的沖擊。該觀點集群從經濟影響角度切入,揭示了虛假或不公正網絡言論可能帶來的嚴重后果。
(三)討論消費者利用平臺發(fā)布不實內容進行“威脅退款”的現象據【觀察者網】、【搜狐新聞】、【中國經濟網】報道,麗江方面在函件中描述了一種特定現象:部分消費者為達成“超合理訴求”,在商家并無過錯的情況下,利用某社交平臺平臺發(fā)布不實內容作為手段,威脅企業(yè)退款。報道指出,企業(yè)面對此類內容時普遍面臨申訴困難的困境。這一觀點集群深入剖析了平臺內容生態(tài)中可能存在的濫用現象,即用戶評價機制被異化為施壓工具,不僅損害了商家的合法權益,也可能擾亂正常的市場秩序和消費環(huán)境,對平臺治理的復雜性和精細度提出了挑戰(zhàn)。
(四)關注行業(yè)協會在事件中的角色與商家的具體困境據【京報網】報道,麗江市古城區(qū)旅拍行業(yè)協會在此事件中扮演了關鍵角色,既是問題的調查反饋者,也是商家利益的代表。協會方面透露了更具體的商家困境,例如即使提供證據也難以通過平臺申訴,以及部分客戶在服務全程表示滿意后卻于最終環(huán)節(jié)反悔并索要退款的具體案例。該觀點集群從行業(yè)內部視角出發(fā),補充了官方函件之外的細節(jié),使商家面臨的運營壓力和商譽風險更加具象化,也反映了行業(yè)協會在協調行業(yè)利益、尋求解決方案方面的積極努力。
(五)聚焦事件后續(xù)進展與各方的回應態(tài)度據【廣州日報】報道,在公開函件發(fā)布后,事件出現了新的進展,麗江市古城區(qū)文旅局副局長朱鎮(zhèn)罡表示已與某社交平臺平臺取得聯系并遞交了相關材料,事情進入處理階段。這一進展表明公開喊話產生了一定效果。同時,多家媒體如【搜狐新聞】也提到已向某社交平臺發(fā)郵件問詢,但截至報道時尚未獲得回復。該觀點集群著眼于事件的動態(tài)發(fā)展,關注涉事各方的后續(xù)行動與回應,體現了輿論對此事解決進程的持續(xù)關注,以及對企業(yè)損失能否得到彌補、平臺治理能否改善等核心問題的期待。
該時段內,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大V們對此事件的評論主要可分為以下幾個類別:
(一)質疑麗江文旅局做法,認為其應優(yōu)先整改自身服務多位評論者指出,麗江文旅局此次公開喊話的做法欠妥,反映出其將行業(yè)損失歸咎于網絡平臺而非自身服務問題的傾向。他們認為,如果商家服務過硬、體驗良好,幾張“避雷帖”難以撼動整個行業(yè)。相關部門更應借此機會反省并整改本地長期存在的旅游亂象,如隱性消費、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問題,通過提升線下實際體驗來改善線上口碑,而非試圖“堵住消費者的嘴”。這種“甩鍋”平臺的操作,反而可能引發(fā)公眾反感,損害麗江旅游形象。
(二)批評平臺審核與申訴機制存在短板,需承擔更多責任部分觀點聚焦于某社交平臺作為平臺方的責任,認為其審核機制與商家申訴渠道存在明顯不足。評論指出,平臺在享受流量紅利的同時,未能有效履行信息審核的主體責任,對于內容“刪得太嚴”或“放得太松”的尺度把握失衡。商家即使手握證據也申訴困難,而不實信息卻可能獲得流量傾斜,這助長了惡意退款之風,漠視了商家權益,長期來看也會透支平臺公信力。平臺應盡快完善機制,劃清合理維權與惡意詆毀的界限。
(三)強調事件核心是消費生態(tài)與溝通機制的雙重失衡該觀點認為,此事暴露了消費生態(tài)中多方溝通與反饋機制的缺失。一方面是消費者維權與商家權益之間的拉鋸戰(zhàn),消費者有權分享真實體驗,但部分“超合理訴求”和夸大不實內容確實損害了商家利益;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平臺、商家、消費者之間缺乏高效透明的溝通和糾紛調解渠道。理想的解決之道并非簡單刪帖或喊話,而是需要建立更落地的雙向反饋機制,例如平臺開設商家申辯入口,文旅部門設立官方投訴備案通道。
(四)認為公開喊話是溝通不暢后的無奈之舉,但策略欠佳有評論分析,麗江文旅局采取公開喊話的方式,是其此前通過電話、郵件等常規(guī)渠道未能與某社交平臺取得有效聯系后的“無奈之舉”,核心目的是希望引起平臺重視并建立對話。然而,從輿情應對策略角度看,此舉顯得沖動且可能適得其反,未能展現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反而給人以施壓和推卸責任的觀感。私下溝通、法律途徑或自我整改應是優(yōu)先于公開喊話的選擇。
(五)指出應依法處理不實信息,而非依賴行政喊話部分評論者主張,解決不實網絡信息問題的根本途徑在于法律。如果商家認為“避雷帖”內容確屬捏造詆毀,完全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發(fā)布者,并追究平臺可能的連帶責任。依靠行政手段進行公開喊話要求平臺刪帖或加強管控,并非上策,這既可能侵犯消費者正當的批評監(jiān)督權,也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依法辦事才能最有效地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厘清是非曲直。
⑴網民情緒
該時段內,通過對有關“麗江古城公開喊話某社交平臺審核避雷貼”的網民言論進行情感傾向分析,大眾情緒分布如下:
⑵網民觀點
(一)批評麗江旅游亂象與管理不善眾多網民對麗江旅游市場的管理混亂和宰客現象表達了強烈不滿。許多評論指出,麗江古城已過度商業(yè)化,成為“大型人造民宿背景攝影棚”,失去了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大量親身經歷顯示,當地存在強制消費、價格欺詐、服務質量差等問題,如茶馬古道騎馬項目、旅拍服務、竹筒奶茶店等具體案例被反復提及。網民認為文旅局不應“解決提出問題的人”,而應正視問題、加強行業(yè)監(jiān)管。這種批評聲音反映了游客對麗江旅游體驗的失望和對當地管理能力的質疑,也暗示了麗江旅游口碑下滑的深層原因。
(二)質疑官方發(fā)函動機與行政不作為部分網民對麗江市古城區(qū)文旅局向某社交平臺發(fā)函的行為提出質疑,認為這是“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典型表現。評論指出,官方不去整治實際存在的宰客現象(如明碼標價冰淇淋事件中停業(yè)整改形同虛設),反而通過行政手段施壓平臺,是“捂嘴式”公關。有觀點認為文旅局為旅拍協會“出頭”的行為不妥,質疑其與商家的利益關聯,并建議企業(yè)應通過法律途徑而非行政資源維權。這種質疑體現了公眾對公權力濫用和選擇性執(zhí)法的擔憂。
(三)支持平臺發(fā)聲與消費者維權權利不少網民強調消費者有權通過平臺分享真實體驗,認為“避雷帖”是重要的輿論監(jiān)督形式。評論指出,旅游體驗本就“千人千面”,平臺應保障消費者發(fā)聲渠道,而非一味刪除負面內容。有觀點認為,如果商家確實存在問題,退款是合理訴求;“無風不起浪”,大量投訴說明行業(yè)存在系統(tǒng)性缺陷。這種支持發(fā)聲的立場凸顯了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視,反對以“商譽受損”為由壓制批評聲音。
(四)呼吁平臺加強審核與平衡機制部分理性聲音指出,平臺需完善內容審核機制,區(qū)分真實吐槽與惡意抹黑。一方面,應打擊夸大其詞、編造事實的“避雷帖”;另一方面,需保障合理投訴的可見性,并建立公平的商家申訴渠道。評論提到某社交平臺算法推送存在偏見(如男女賬號差異)、審核標準不透明等問題,建議平臺公開規(guī)則、優(yōu)化流程。這種觀點尋求在保護消費者權益與維護商家信譽間找到平衡,推動行業(yè)健康發(fā)展。
(五)反思網絡輿論與旅游市場治理部分網民從更宏觀角度分析,認為此事反映了網絡時代旅游市場治理的復雜性。一方面,社交平臺放大了個體體驗,可能被濫用為施壓工具;另一方面,官方回應方式暴露了傳統(tǒng)治理模式與新媒體生態(tài)的沖突。有評論建議,文旅部門應主動公開調查結果、整改措施,以透明化應對輿情,而非簡單“喊話平臺”。這種反思強調治理需與時俱進,構建商家、游客、平臺、政府間的良性互動機制。
十、熱門文章
麗江市古城區(qū)文化和旅游局通過公開發(fā)函形式,直接喊話某社交平臺平臺,指稱其因信息審核監(jiān)管不到位,導致麗江婚拍行業(yè)面臨大量不實“避雷帖”和“曝光帖”,造成企業(yè)巨額經濟損失和商譽受損。此事件迅速引發(fā)主流媒體廣泛報道,輿情熱度高企,核心爭議點在于平臺責任、消費者權益與企業(yè)聲譽之間的復雜平衡,部分網民及意見領袖對官方“喊話”的合理性及當地旅游市場長期存在的服務質量問題提出質疑,反映出當前網絡內容治理與實體經濟保護間的深層矛盾。
(一) 官方“喊話”式溝通暴露平臺協同治理機制缺位,但已促成初步接觸
此次輿情中,責任單位選擇公開函件而非常規(guī)渠道溝通,凸顯了與大型互聯網平臺日常協同機制的缺失。文旅局方面表示前期通過電話、郵件均未能與某社交平臺建立有效聯系,迫使采用公開“喊話”方式引發(fā)關注,這一做法雖非常規(guī),但在短時間內確實推動了問題的表面化解決。據最新報道,雙方已取得聯系并進入材料遞交與處理階段,表明公開壓力產生了實際效果。然而,這種依賴于輿論壓力的溝通模式不可持續(xù),且易將業(yè)務問題上升為公共事件,放大負面觀感。
1. 公開函件作為溝通手段具有雙刃劍效應。其優(yōu)勢在于利用輿論關注快速打破平臺方可能的“沉默壁壘”,迫使對方回應;但風險在于將內部協商問題公開化,易被解讀為行政力量干預市場或“甩鍋”平臺,激化公眾對立情緒,如部分網民評論“不解決問題,就解決提出問題的平臺”。
2. 當前政企協同治理存在結構性短板。平臺內容審核規(guī)則、內部申訴流程與地方政府、行業(yè)協會的監(jiān)管訴求之間存在信息壁壘與流程錯配,缺乏常態(tài)化、制度化的對接窗口與數據共享機制,導致基層單位在處理具體行業(yè)投訴時感到無力。
3. 建議以此事件為契機,推動建立與頭部平臺的常態(tài)化溝通協作機制。責任單位應牽頭與某社交平臺等平臺簽訂備忘錄,明確專人對接、定期會商、數據互通(如涉旅投訴信息共享)等具體條款,將事后“喊話”轉變?yōu)槭虑邦A防與事中協同處置。
(二) 輿情爭議焦點折射出消費者維權、商家聲譽與平臺責任間的深層信任危機
事件的核心并非簡單的信息真?zhèn)沃疇?,而是觸及了數字經濟時代消費者、企業(yè)、平臺三方之間的信任結構問題。官方指控“不實帖文”導致損失,但大量網民言論及部分意見領袖(如“劉侃侃同學”、“釋不歸”)則反向質疑當地旅拍行業(yè)長期存在的服務質量問題(如隱性消費、精修縮水),認為官方此舉意在“堵嘴”,而非從根本上提升服務質量。這種對立觀點反映了公眾對官方單方面說辭的信任度不足,以及對平臺作為公共輿論場能否保持中立、公正的深切擔憂。
1. 消費者集體記憶與地域刻板印象加劇了信任赤字。麗江等老牌旅游目的地歷史上曾多次出現負面事件,形成了較強的負面公眾記憶。當新的爭議出現時,公眾更容易傾向于相信消費者一方的敘述,而對商家和官方的解釋持懷疑態(tài)度,如網民評論“麗江本來就很坑 還不準發(fā)避雷帖”。
2. 平臺算法推薦機制放大了極端化內容傳播。為追求流量,“避雷帖”往往采用夸張標題和圖片,更容易獲得算法推薦,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傳播效應,而平和的投訴或客觀評價則難以獲得同等關注,扭曲了真實的消費反饋生態(tài)。
3. 應對關鍵在于構建多元共治的信任修復體系。責任單位不能僅停留在要求平臺刪帖,而應聯合平臺、行業(yè)協會,推動建立更透明、可追溯的商家服務標準與信用評價體系,鼓勵真實、理性的消費反饋,并對核實屬實的惡意詆毀行為依法公示,以公正姿態(tài)贏回信任。
(三) “避雷文化”盛行背后是行業(yè)服務質量短板與消費者公平焦慮的集中體現
“避雷帖”作為一種網絡現象,其大規(guī)模出現絕非偶然,本質上是消費者在面對信息不對稱和服務質量不確定時,一種樸素的互助式風險規(guī)避行為。麗江文旅局將問題完全歸咎于“不實信息”和平臺審核,忽略了事件所折射的本地旅拍行業(yè)可能存在的結構性服務問題以及消費者普遍的“公平焦慮”(擔心被宰、服務縮水)。部分理性聲音(如“川北小哥”、“于曉攀”)指出,根治之道在于提升行業(yè)服務質量,而非僅僅管控信息。
1. 婚拍等行業(yè)預付費、體驗個性化的特點加劇了消費風險。消費者在完成服務前難以完全評估質量,一旦體驗不佳,容易產生強烈的“相對剝奪感”,進而通過發(fā)布極端化內容尋求心理補償或警示他人。
2. 行業(yè)內部自律與標準缺失是矛盾源頭。旅拍行業(yè)缺乏統(tǒng)一、透明的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和質量爭議解決機制,給了不良商家可乘之機,也使得誠信商家易受“劣幣”牽連。行業(yè)協會公布的數據雖指向損失,但未能有效論證所有“避雷帖”均為不實,缺乏說服力。
3. 責任單位應將輿情壓力轉化為行業(yè)整頓的內生動力。建議牽頭制定并強制執(zhí)行麗江婚拍行業(yè)服務規(guī)范,明確服務項目、收費標準、違約責任;建立快捷有效的線下投訴調解機制,讓消費者的合理訴求有地方說、說了有人管,從根本上減少“避雷帖”的滋生土壤。
(四) 事件預示平臺內容審核責任邊界問題將成監(jiān)管焦點,需前瞻性應對
此次官方公開指向平臺內容審核責任,與近年來國家強化互聯網平臺主體責任的政策導向相呼應。盡管某社交平臺方面尚未公開回應,但事件已引發(fā)對平臺審核標準、申訴流程公平性以及平臺在類似商業(yè)糾紛中法律責任的廣泛討論。這預示著,類似爭議未來可能不再是孤例,平臺內容治理,特別是在涉及具體地域、行業(yè)經濟利益的領域,將面臨更嚴格的審視。
1. 平臺需在鼓勵真實分享與防范惡意詆毀間尋求更精細化的平衡。當前的內容審核機制可能無法有效區(qū)分合理批評與惡意詆毀,申訴流程對商家而言可能存在門檻高、周期長、結果不確定等問題,需要平臺優(yōu)化算法模型和人工審核規(guī)則,建立更高效的商家申訴響應通道。
2. 責任單位可借此推動形成行業(yè)性內容治理標準。聯合其他面臨類似問題的旅游城市,共同與平臺協商,針對旅游、婚拍等特定垂直領域,制定更細化的內容管理指南或公約,為平臺審核提供參考依據。
3. 加強法律手段的運用與宣傳。對于確有證據證實的捏造事實、敲詐勒索行為,應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yè)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并適時公布典型案例,以法治方式明確行為邊界,震懾不當行為,避免過度依賴行政喊話或平臺刪帖。
上述報告,為“鷹眼早報告”人工智能編寫。若需要查看更社會熱點輿情事件分析研判報告,可申請免費試用蟻坊軟件的AI輿情分析報告工具。(輿情分析報告自動生成工具免費試用入口>>>)
相關閱讀推薦:輿情簡評:“新疆哈密為人民服務標語遭破壞”事件